关于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委托**与**合同纠纷一案案涉位于**的猪圈价值评估摘要
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,对**与**合同纠纷一案案涉位于**的猪圈价值进行价格评估。依据国家关于财物价值评估的法律、法规,遵循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科学的原则,按照规定的标准、程序和方法,实施了接受委托、价格评估、评估汇总等必要的程序对案涉猪圈价值进行了价格评估,现将评估情况综述如下:
一、价格评估标的状况:
依据委托方提供以及收集到的相关资料,委托评估的标的物为案涉猪圈,位于**驻地。该建筑采用空心砖墙承重结构,屋面以C型钢架为支撑体系,覆岩面瓦材质,地面浇筑水泥硬化处理。内部空间经隔断划分为六个独立猪栏单元,各猪栏均配套双位自动饮水嘴设施,东西两侧各设有六扇铝合金窗户,南北两端分别设置一扇铝合金窗户与一扇铝合金门。
评估作业时,该建筑主体结构保存完整,虽仍保留原有养殖功能布局,但当前实际用途已变更为禽类养殖,主要用于鸡群饲养。
二、价格评估方法:市场法、成本法
三、价格评估过程:
本公司接受委托后,与关联方联系沟通,成立价格评估小组,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,制定了价格评估作业方案。
2025年4月**日,我公司指派价格鉴定人员约同申请方、被申请方在**驻地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(已提前通知被申请方勘验时间及地点,但被申请方未到现场参与勘验)。

现场勘验时,我公司评估人员对案涉标的物进行测量,并对构造情况进行记录、拍照。
勘验后,价格评估小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,严格遵守价格鉴定程序和原则进行了鉴定评估工作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现场勘验情况确定案涉项目、规格及数量。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同区域猪圈建设成本、建材价格、人工费用等市场数据,并考虑猪圈的使用年限、功能损耗、维护状况等因素,经综合测算确定其单价。
综上所述,通过对案涉标的物在价格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析测算,得出价格评估结论。
四、价格评估结论:
**与**合同纠纷一案案涉位于**的猪圈价值价值总金额为¥49916.00元(人民币大写:肆万玖仟玖佰壹拾陆元整)。
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
2025年4月**日